通知公告
预中选单位:国浩律师(海南)事务所
公示期为3日(2024年3月29日-2024年3月31日)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精区一品二品精区在线党政办公室提出书面质疑。联系人:李老师,联系电话:0898—88651866,13945074865。联系地址:精区一品二品精区在线三亚校区行政楼510办公室。
精区一品二品精区在线
2024年3月28日